欢迎进入壹选知识产权
咨询热线:400-8718-680

快速查询

商标名称:
保护商品:
联系电话:
买卖商标
商标申请
成功案例分享返回上一页
综合成功案例-“雨中漫步”商标跨类别驳回复审策略应用‌
来源:壹选知识产权发布时间:2026-07-07 15:37

本案例展示了在同一申请人、相同文字商标“雨中漫步”于不同商品类别(第9类、第18类、第24类)遭遇相同驳回理由时,本代理人如何通过统一、高效的法律程序策略,成功清除在先权利障碍,最终实现多个商标申请的成功注册。

 

一、整体案情概要‌

申请人‌:吴建军

核心商标‌:“雨中漫步”

涉案类别‌:第9类(电子产品用套等)、第18类(宠物用品等)、第24类(纺织品等)

核心障碍‌:三个类别的申请均因与在先注册的同名或包含该文字的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应旧法第二十八条)部分或全部驳回。

最终结果‌:经驳回复审程序,‌三个类别的“雨中漫步”商标在全部被驳回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均获初步审定,取得成功‌。

二、 各案具体情况与过程分析

商标类别

申请号

引证商标(障碍商标)

复审策略核心

最终决定书及结果

 

第9类

85376989

第59430842号“雨中漫步”

‌提起“撤三”程序+申请复审中止‌。代理人调查发现引证商标在核定商品上可能未实际使用。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的同时,已依法对该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撤三”),并在复审理由中请求等待该“撤三”案件结果。

《商评字第0000068993号》:复审查明,引证商标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18类

83129067号

第51677425号、第59438085号(相关商标)

核查发现两件引证商标均已进入“撤三”程序,权利状态不稳定。复审申请核心诉求为请求暂缓审查,以待“撤三”结果。

《商评字第0000068997号》(案例中已述):引证商标被撤销,申请障碍消除,予以初步审定。

 

第24类

 

第59438085号“雨中漫步”

‌与第18类案件引证商标之一重合,策略完全一致‌。代理人基于相同事实(已对第59438085号商标提起“撤三”),在复审理由书中请求中止审查,等待该商标“撤三”案件审结。

《商评字第0000068994号》:复审查明,引证商标(第59438085号)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代理过程的共性分析‌

前端深度调查‌:在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首要工作是核实所有引证商标的法律状态,而非急于撰写实体性的商标近似抗辩。此调查精准定位到多件引证商标存在‌注册满三年但可能未投入使用‌的共同弱点。

主动程序出击‌:针对该弱点,代理人在驳回复审程序启动前或同时,‌主动对引证商标提起了“撤三”申请‌,从根本上动摇其权利的稳定性。

精准适用法律程序‌:在驳回复审理由书中,重点援引《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核心法律主张是:由于本案审理结论(申请商标是否应被驳回)‌完全取决于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而引证商标的权利正处于另一行政程序(“撤三”案)的审理中,因此‌应当依法中止本案的审查‌。

以“时间”换“空间”‌:该策略的本质是‌利用合法的程序等待,换取对已方有利的形势变化‌。由于“撤三”程序对未使用的商标制裁力度大,成功率相对可观。一旦引证商标被撤销,复审案件中的近似性障碍将自动消除。

三、成功关键点总结‌

策略的统一性与可复制性‌:针对因相同文字商标(“雨中漫步”)在不同类别遭遇的类似驳回,本代理人采用了‌完全相同且可复制的处理策略‌。这体现了对商标法律制度深刻理解后的高效操作,节省了逐一进行复杂商标对比论证的成本。

从实体对抗转向程序化解‌:成功的关键在于‌避免陷入“商标是否近似”这一主观性强的实体争议‌,转而从“‌在先权利是否稳定有效‌”这一程序性问题切入。这要求代理人具备前瞻性的检索能力和对商标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判断。

法律程序工具的娴熟运用‌:本案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程序与“驳回复审中止审查”制度‌完美结合的典范。通过“撤三”攻击在先商标的软肋,再通过“申请中止”将复审程序与“撤三”结果绑定,实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调查与行动的时效性‌:代理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启动“撤三”程序,并将此作为复审的重要依据。时间上的紧密衔接,确保了策略的有效执行。

四、综合代理结论‌

 

“雨中漫步”系列商标驳回复审案,是‌系统性运用商标法律程序规则,批量解决近似商标注册障碍的成功范例‌。

 

面对多个类别的相同驳回难题,本代理人没有进行孤立的个案处理,而是通过统一的风险识别(引证商标未使用)和统一的法律行动(发起“撤三”+申请复审中止),将一系列看似被动的防御性案件,转化为主动清除市场障碍、为客户系统性布局商标的积极行动。

 

最终,随着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依法撤销,三个驳回复审案件中的权利障碍被一次性扫清,申请人的核心商标在多类别商品上均获得了注册保护。此系列案件充分证明,在商标申请战略中,‌动态监控、主动管理在先权利状态‌,并熟练运用法律赋予的程序性工具,是破解注册困境、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的核心能力。这不仅为申请人节省了大量时间和潜在的商业机会成本,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战范本。

金信诚壹选
咨询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