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信息
申请商标:嘉嘉有
类别:第35类
申请号:第81002522号
二、复审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三、案情分析
经查,第47860371号
引证商标的注册人河南省佰嘉利果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09日已注销。
其名义下注册的第47860371号
引证商标长期闲置未使用。
同时引证的第24101736 号引证商标
在核定使用的“广告;寻找赞助;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会计”服务上也并未进行实际使用,也是闲置的商标。
针对上述两个闲置未使用的引证商标,申请人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规定依法针对上述两个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
四、总结
如果遇到商标被驳回了,需要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析。本案中,申请人的完全信任与高度配合,以及我方团队的专业、精准的分析与调查,成功为本案申请人争取到了该商标专用权,为所有遇到类似境遇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争取权利、捍卫品牌的信心,还有可复制的操作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