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山西海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暖福”商标在第10类注册申请,2025年1月26日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规定,委托内蒙古金信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复审
二、事实与理由
经查,引证山东易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先已注册第41726164号引证商标
在核定“医用特制家具;腹部护垫”商品上长期闲置未使用,该引证商标的闲置未使用情形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2025年02月10日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规定,针对第41726164号“暖福特”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申请人认为,引证商标“暖福特”因长期的闲置未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该引证商标正在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评审中,商标权利状态待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恢复审查程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5)项:“审查、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的规定,恳请贵局暂缓审查申请商标复审请求,等待针对引证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结果确定后,再进行评审,核准申请商标“暖福”指定“医用冷敷贴,医用垫,医用带,医用手套,口罩,急救用热敷布,急救用热敷袋,月经杯,治疗用一次性热敷蒸汽贴,治疗用一次性热敷蒸汽面罩”商品在第10类上注册。
申请人认为,从一般的基本常识认知角度来分析,申请商标“暖福”
给人的印象也非常的符合公众的讨好彩头的心理,暖福的字面含义即“温暖的福气”,温暖和福运,可谓是福运双至,“暖福”的寓意非常的美好。相比而言贵局引证的引证商标
“暖福特”因为后面的一个“特”字的加入,已然与我国传统的文化底蕴中的美好区分开来,“暖福特”更符合外来词音译或者舶来词的表达,公众对其的理解不会等同于申请商标的“暖福”所形成的品牌含义。而且识别呼叫“暖福”文字的读音与识别呼叫引证商标“暖福特”的读音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印象,这些客观的含义不同,呼叫可区分且识别中整体给人印象也不同的文字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并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并未构成近似商标,用作商标注册使用,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准予注册。
三、复审裁定

四、总结
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障碍商标时,依据相关的法定程序是有成熟的方案可以争取想注册的商标的,当然这其中一定需要专业代理团队的参与,因此专业的事还需交给专业的人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