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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008702号“北港”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
来源:壹选知识产权发布时间:2026-01-29 09:51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中山市嘉威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嘉威特吃及图”商标在第30类注册申请,2025年01月07日收到发文编号TMZC81047829BHTZ01《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委托内蒙古金信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贵局申请驳回复审。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二、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引证第7418028号引证商标的注册人山东好香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注销。

同时申请人对引证的第14848476号引证商标在核定使用的“茶饮料;天然增甜剂;糖;食用芳香剂;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商品上也并未进行实际使用,也是闲置的商标。

针对上述两个闲置未使用的引证商标,申请人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规定,依法分别于2024年09月13日、2024年11月08日针对上述两个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

二、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有较强的独创性,独特的熊猫形象,玻璃折射面多为形象图中,折射了光线,标注文字“嘉威特吃”四字,红色和黑色文字搭配,整体具有较强的独创性。

三、复审裁定

 

四、总结

   商标驳回并不是终点,可以根据具体驳回理由做复审或者配合走其他程序继续争取想要注册的商标,这当然需要专业的代理人给出专业并可行性高的解决方案,所以专业的事一定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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