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 壹今香
类 别:第30类
申 请 号:第74121854号
基本案情:
申请人西安宴必备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壹今香”商标在第30类注册,指定使用“糖,食用淀粉,调味品,鸡精(调味品),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醋,酱油,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马铃薯粉,汤圆粉,味精”商品上。2024年01月12日,申请人收到发文编号为TMZC74121854BFBH01号《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局决定:
一、初步审定在第30类:“糖”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
二、驳回在第30类:“汤圆粉,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味精,调味品,鸡精(调味品),酱油,马铃薯粉,醋,食用淀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11065933号、第45595085号、第17802194号、第18251077号。
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恳请贵局核准申请商标指定商品在第30类上注册。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承诺放弃申请商标指定“3008汤圆粉;3006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18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商品在第30类上的注册申请,声明保留申请商标指定“3016鸡精(调味品);3003糖;3016味精;3016调味品;3015酱油;3012食用淀粉;3012马铃薯粉;3015醋”商品在第30类上的注册申请。
二、引证新乡市新香调料品有限公司在先已注册的第11065933号“壹今香”商标于2023年10月20日期满后未续展。未续展应该是因为该企业被行政处罚吊销了营业资质,所以该引证商标未进行续展。
附复审结果裁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