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信息
申请商标:
类 别: 第35类
申 请 号: 第73742430号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
TMZC73742430BHTZ01
指定使用:
3502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选择方面的商业信息和建议
3501通过发放优惠券推广他人的商品和服务
3501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
3506在计算机数据库中更新和维护数据
3503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3501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
3503市场营销
3502通过互联网、有线网络或其他形式的数据传输提供商业信息
3503进出口代理
3501通过会员奖励计划推广他人的商品和服务
二、基本案情
请人海南锦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红顶鹿HONDINROO及图”商标在第35类上注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引证第13006210号
、第33550850号
驳回。
经复审查明:引证的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006210号、第33550850 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注册, 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 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三、案例分析
经过对引证商标的分析,其近似商标引证商品是引证商标并无使用记录的商品,在充分调查引证商标基础上对其提出了撤销申请,同时对申请商标提交了复审申请。通过撤销引证商标排除商标注册障碍,可有效保住商标复审成功。
如果有类似情况的申请商标被驳回,不要担心没有办法,积极分析应对,穷尽法律给与的救济权利,专业的程序把控终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商标申请因专业而变得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