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金信诚国际
咨询热线:010-65420923

快速查询

商标名称:
保护商品:
联系电话:
买卖商标
商标申请
成功案例分享返回上一页
金信诚案例:第73591322号“邦尼美”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分析
来源:金信诚国际发布时间:2024-11-25 10:54

申请商标:

 别:24

  号:73591322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

TMZC73591322BHTZ01

指定使用:纺织品洗脸巾;家庭日用纺织品;卸妆用布;手巾;面巾;擦脸毛巾;纺织品毛巾;毛巾;浴巾;搓澡巾

基本案情

申请人安徽小丁噔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8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邦尼美”商标在第24类注册。20231207收到发文TMZC73591322BHTZ01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知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7966679号、第22054952号。(引证商标信息见附页,详细信息可在中国商标网查询)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对比:

事实与理由

经申请人市场走访调查了解到,国知局引证唐晓红在先在24类商品上已注册的第7966679号商标、第22054952号引证商标在核定使用的“纺织织物;纺织品壁挂;浴巾;地巾;被子;床单和枕套;睡袋(被子替代物);床上用毯;桌布(非纸制);纺织品或塑料浴帘”等商品上未进行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两个引证商标“邦尼美兰”长期闲置未使用的情形,已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3年08月22日针对上述两个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撤销审查正在审理中,商标权利状态待定。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两个引证商标的流程状态截图如下: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恢复审查程序”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5)项“审查、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以及《商标评审中止情形规范》的规定,恳请国知局暂缓审查申请商标的复审请求,等待针对两个引证商标提出的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结果确定后再进行评审,核准申请商标“邦尼美”指定使用“纺织品洗脸巾;家庭日用纺织品;卸妆用布;手巾;面巾;擦脸毛巾;纺织品毛巾;毛巾;浴巾;搓澡巾”商品在第24类注册。

商评委裁定:

代理人认为

近年来,中国注册商标撤销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加,同时注册商标撤销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月报和年报,向商标评审部门提交的撤三复审申请量从2019年的13,413件激增至2023年的21,393件,商标评审部门作出的撤三复审决定的数量从2019年的8,580件增至2023年的16,438件,几乎翻了一番。

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持有人要尽快将注册商标投入使用,千万不要抱着“注册下来就是自己永久财产”的错误观念, 直到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后才追悔莫及。同时商标申请人在争取商标中也要积极使用商标法赋予的权利,早日争取到心仪的商标。

金信诚金信诚
咨询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 微信
版权所有:金信诚国际
ICP备案号:蒙ICP备2024019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