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河北蓓爱日化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植呵”商标在第5类“手部消毒凝胶,消毒剂,消毒皂,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卫生巾,婴儿尿布,婴儿尿裤,消毒湿巾,消毒纸巾”商品上注册。2023年5月5日,申请人收到国知局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委托北京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贵局申请驳回复审。恳请依法给予申请人所申请商品正常进行商标公告,依法核准申请商标指定全部商品在第05类注册。
事实与理由
1、经查,引证的第21332336号“植呵”商标注册人福州幼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对该“植呵”商标进行使用,该商标在核定“人用药;消毒剂;膏剂;婴儿食品;空气净化制剂;蚊香;卫生巾;消毒纸巾;婴儿尿布;婴儿尿裤”商品上长期闲置未进行使用已超过三年,为闲置的商标资源,该商标的长期闲置未使用已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所指“……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规定。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规定,已经于2023年2月6日被依法提出了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目前正在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审查中,商标权利状态待定。
针对第21332336号“植呵”引证商标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正在审查中,该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待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恢复审查程序”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5)项“审查、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的规定,恳请国知局暂缓审查申请商标的复审请求,等待针对引证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结果确定后再进行评审,核准申请商标指定商品在第05类上注册。
2、引证纪寒冬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2628817号“植呵”商标、第61377524号“植呵”商标、第24136481号“值呵”商标、第24136212号“埴呵”商标以及第24136237号“稙呵”商标,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纪寒冬以其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鉴于贵局认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纪寒冬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2628817号“植呵”商标、第61377524号“植呵”商标、第24136481号“值呵”商标、第24136212号“埴呵”商标及第24136237号“稙呵”商标构成申请商标指定商品注册的权利障碍,因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向贵局提交了上述“植呵”引证商标的转让申请,上述五个“植呵”引证商标正在转让给申请人,待商标转让程序完成后,五个引证商标也就不构成申请商标指定商品注册的权利障碍,因此恳请贵局等待上述五个“植呵”引证商标转让结果完整后再进行评审,核准申请商标“植呵”指定的:“手部消毒凝胶,消毒剂,消毒皂,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卫生巾,婴儿尿布,婴儿尿裤,消毒湿巾,消毒纸巾”商品在第5类注册。
三、复审裁定

四、总结
驳回复审并不是一件商标的终点,只是一个开始,如果想争取一件商标,即使驳回了也可以用专业和经验做出一份完美的解决方案。所以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