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
类别:第32类
申请号:第71314957号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
TMZC71314957BHTZ01
申请人佛山咔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05月0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第71314957号“乐满分”商标在第32类上的注册申请。2023年9月8日收到发文TMZC71314957BHTZ01《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12566839号。

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特委托北京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贵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应当准予注册,主要复审理由如下:
经查,贵局引证在先已注册的第12566839号
商标在核定“啤酒;果汁;水(饮料);果汁冰水(饮料);无酒精果茶;可乐;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奶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制饮料用糖浆”商品上长期闲置未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被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3年04月27日提出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正在审查中。
商评委裁定如下:

总结:如果有想争取的商标,在先障碍商标如果满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标准,我们可以通过撤销+新申请+驳回复审的程序,把商标注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