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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诚:“金凯宇及图”商标复审成功案例分析
来源:金信诚国际发布时间:2024-07-25 14:18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江苏金凯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6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金凯宇JINKAIYU及图”商标在第25类上注册申请。20230901日收到发文号为TMZC72227284BHTZ01《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12481745号。(引证商标信息见附页,详细信息可在中国商标网查询)申请人对该商标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委托北京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贵局申请复审。恳请贵局依法对申请商标指定商品进行初审公告,核准申请商标“金凯宇JINKAIYU及图”指定商品在第25类上注册。

二、事实与理由

1、申请商标“金凯宇JINKAIYU及图”是申请人企业独创商标,该商标品牌中心“金凯宇”与企业字号相一致,图形形象是字母JKY演绎的图形形象,代表申请人企业该商标品牌可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具备显著性,并便于识别,应当准予注册。

2、申请商标“金凯宇JINKAIYU及图”与引证的12481745杰克郡衣JIEKEJUNYI及图(JKJY)主要识别内容不同,两商标含义、呼叫不同,且整体外观可区分,申请商标具备可识别度,与引证商标并不近似,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3、申请商标作为独创商标,经使用具备商标显著性,经积极使用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实际使用中没有产生相关公众对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混淆的情况,申请商标具备显著性和可辨识度,应当准予注册。

三、复审裁定

总结:图案商标在审查时因主观审查大部分会面临一个初审驳回的结果,申请人应积极做复审继续争取,复审程序的审查更综合,而且对于商标本身近似性的判断较为客观,因此广大申请人在面对商标驳回时不要灰心,找到专业代理机构寻求专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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