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情况
被异议商标:
申 请 号:第32044289号
类 别:第32类
指定使用:啤酒,麦芽啤酒,姜汁啤酒,矿泉水(饮料),可乐,果汁冰水(饮料),以蜂蜜为主的无酒精饮料,饮料制作配料,饮料香精,纯净水(饮料)
被异议人名称: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常为荣是青岛正道啤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异议人早在2005年05月08日在第32类上申请并已注册了第4639901号“正道”商标,指定使用在“啤酒,姜汁淡啤酒,姜汁啤酒,麦芽啤酒,制啤酒用麦芽汁,制啤酒用蛇麻子汁,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商品上,异议人于2005年申请注册商标以来,持续不断投入精力在打造“正道”品牌啤酒,正道啤酒经推出销售,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异议人认为,初审公告于2019年05月27日在第32类上的第32044289号“正道兄弟情”商标完整包含了异议人已注册的第4639901号“正道”商标,且指定商品相同或者类似,同时使用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正道”以及异议人经营的青岛正道啤酒有限公司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且异议人在陕西延安设有“正道啤酒办事处”,这为被异议人了解引证商标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正道兄弟情”已完整包含引证商标,该商标注册行为难谓善意,具有搭引证商标‘便风车’之嫌疑。
裁定
案例小结
本案例中,虽然兄弟情具有一定显著性,但是结合整体商标,完整包含了异议人的在先有知名度的商标。异议商标的注册行为有损异议人的商品化权益,从商标近似性上考虑,也构成高度近似的包含商标。通过在先的使用证据以及实际分析,有效的撤销侵权商标将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