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申请人青岛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先享有“羊羊100”“羊羊羊”等商标权(见下图),并且在母婴食品市场上极具市场知名度及影响力,该品牌在行业内享有极高品牌知名度,央视网、金鹰卡通等全国性卫星卫视均有申请人的“羊羊100”品牌的广告投放,深受公众的青睐和信任,漳州洁尔舒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在第5类上申请了“羊羊100”商标,与申请人持有的系列引证商标均构成近似。
青岛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极为重视,发现此情况后十分重视,遂委托我司向商标局提交无效宣告申请,经过我司的法务部律师专业撰写和精心准备,最终在与青岛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产品相关产品上无效宣告成功。

(争议商标)
申请人持有的系列引证商标列表;
序号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指定商品 |
1 | | 5 | 10055640 | 婴儿食品,婴儿奶粉,婴儿用含乳面粉,白朊牛奶,蛋白牛奶,医药用杏仁牛奶,微生物用营养物质,净化剂,医用饲料添加剂,出牙剂 |
2 | | 5 | 10718050 | 婴儿食品,医用营养品,药用乳糖,医用麦乳精饮料,医用糖果,婴儿含乳面粉,牙用研磨粉,空气净化制剂,婴儿奶粉,矿物质食品补充剂 |
3 | | 5 | 3752524 | 婴儿食品,除霉化学制剂,空气清新剂,狗用洗涤剂,杀螨剂,防蛀剂,杀害虫剂,驱昆虫剂,卫生巾,牙用光洁剂 |
4 | | 5 | 7604194 | 鱼肝油,维生素制剂,食用植物纤维(非营养性),婴儿食品,医用营养品,空气清新剂,牲畜用洗涤剂,蚊香,失禁用尿布,牙用研磨粉 |
5 | | 5 | 27008673 | 卫生护垫,失禁用尿布,失禁用吸收裤,卫生巾带,浸药液的薄纸,消毒纸巾,卫生棉条,卫生巾,婴儿尿布,婴儿尿裤 |
6 | | 5 | 26991050 | 卫生棉条,失禁用吸收裤,消毒纸巾,卫生巾带,浸药液的薄纸,婴儿尿布,婴儿尿裤,卫生护垫,卫生巾,失禁用尿布 |
事实与理由:
1、母婴食品市场上极具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羊羊100”商标品牌是申请人企业的已注册商标,该品牌在行业内享有极高品牌知名度,央视网、金鹰卡通等全国性卫星卫视均有申请人的“羊羊100”品牌的广告投放,深受公众的青睐和信任,“羊羊100”品牌建立的品牌信誉已经与申请人之间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应当给予充分的商标权益保障。
2、争议商标“羊羊100”与引证商标“羊羊100”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3、争议商标与第3752524号“羊羊羊”商标和第10718050号“羊羊羊YAHYEAN”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侵犯了申请人合法商标权益,争议商标的注册会扰乱系列引证商标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造成公众将争议商标误认做是申请人打造的系列商标,从而对指定使用商品的来源误认,应依法予以无效宣告。
4、引证商标“羊羊100”品牌长期在央视、金鹰卡通等全国性卫星电视中播出,应当推定被申请人具有知晓申请人在先权利的便利条件,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羊羊100”的行为难谓善意,具有抢注商标的主观恶意,有搭引证商标‘便风车’之嫌疑。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贵委对争议商标无效宣告。
5、争议商标“羊羊100”的注册,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应当予以无效宣告。
6、被申请人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便利的条件恶意抢注争议商标,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依法应对其无效宣告。
在此处过程中我们提交了大量的证据予以支持我们的无效宣告理由。
裁定结果:
商评委对我司陈述的事实及理由予以采信及支持,认为争议商标文字“羊羊100”与上诉系列引证商标一、二、三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