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申请人名称:临沂水韵琅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商标:
类别:第41类
申请号:第72696473号
指定使用:4101教育;4102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4105夜总会娱乐服务;4105假日野营娱乐服务;4105音乐制作;4105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4105玩具出租;4105导游服务;4106动物园服务;4105游乐园服务
申请人临沂水韵琅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第72696473号“水韵琅玡”商标注册申请。2023年09月25日,申请人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
一、初步审定在第41类:“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出借书籍的图书馆”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
二、驳回在第41类:“学校(教育),游乐园服务,动物园服务,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导游服务,娱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活动”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70650766号。
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委托北我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恳请依法核准第72696473号“水韵琅玡”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学校(教育),游乐园服务,动物园服务,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导游服务,娱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活动”全部服务在第41类上注册申请人对前述驳回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特委托我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核准申请商标注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临沂水韵琅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依法成立。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且为实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