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天宝楼
类 别:第35类
二、基本案情
申请商标引证的第70487303号“天宝楼”商标、第 67532043号“天宝果业”商标、第67369820号“天宝农场 健康绿色水果 BANANAS”商标、第69184573号“天宝阁”商标、第67554709号“天宝精 品香蕉”商标、第72285953号“天宝农场”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五至 九)的注册申请经商标局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上述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第24032498号“天宝草鸡”商标、第28708925号“天宝鲜生”商标、第 41763696号“天宝农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至四)因连续三年不使用 被商标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第73480859号“天宝堂”商 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的注册申请被驳回,上述驳回通知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五至十的注册申请被驳回,引证商标二 至四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上述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三、案例分析
该商标引证了10件障碍驳回申请,其中多件商标均是被驳回的商标以及正在驳回复审状态中的商标。根据对引证商标的精准把握,以及查证引证商标的使用情况,对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申请。以及复审中的引证商标推测其驳回原因及预测了复审裁定结果,大胆继续复审争取本申请商标。最终结果也是喜闻乐见的。
商标被驳回确实令人沮丧,但别担心,这并不意味着你的品牌之路就此终结!及时、专业、有针对性的分析是成功翻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