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
类 别:第29类
申 请 号:第73432719号
指定商品: 2907奶酪;2907酸奶;2902鱼肉香肠;2907羊奶干酪;2901香肠;2904山楂片;2904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7羊奶制品;2907羊乳制品
申请人安徽富洋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第29类第73432719号“MR,YANG 宅羊羊及图”商标注册申请。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下发TMZC73432719BHTZ01《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21018500号、第44168111号、第17367785号、第35242144号、第29741488号。(引证商标信息见附页,详细信息可在中国商标网查询)
在驳回复审的法定期限内,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委托金信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核准申请商标“MR,YANG 宅羊羊及图”声明保留“2907奶酪;2907酸奶;2902鱼肉香肠;2907羊奶干酪;2901香肠;2904山楂片;2904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7羊奶制品;2907羊乳制品”商品在第29类上注册。
一、在申请人承诺放弃“2907羊奶饮料(以羊奶为主)”商品后,声明保留的“2907奶酪;2907酸奶;2902鱼肉香肠;2907羊奶干酪;2901香肠;2904山楂片;2904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7羊奶制品;2907羊乳制品”商品与引证杨发伟已注册第21018500号
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茶饮料;糖;糕点;甜甜圈;黑麻片;麻花;面条;玉米花;冰淇淋;豆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部门等方面不同,不属类似商品,因此引证商标“杨先生的店MR·YANG”不构成申请商标保留的九项商品在第29类上注册的权利障碍,应当予以排除,核准申请商标“MR,YANG 宅羊羊及图”声明保留的“2907奶酪;2907酸奶;2902鱼肉香肠;2907羊奶干酪;2901香肠;2904山楂片;2904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7羊奶制品;2907羊乳制品”商品在第29类上注册。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已注册的第17367785号
商标、第35242144号
商标以及第29741488号
引证商标在核定商品上长期闲置未使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已于2023年11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针对引证商标“蛋杨”“小阳农业”“鄢先生”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上述三个引证商标的撤销申请正在审查中,商标权利状态待定。
三、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
作为自主独创的图文商标品牌,其中识别文字内容是“宅羊羊”,品牌概念也是“宅羊羊”,并辅助英文“Mr·Yang”的英文,代表“羊先生”的意思,因为产品取自于羊,所以辅助以表示“羊先生”的英文“Mr·Yang”,整体代表的就是申请人自主品牌“宅羊羊--羊先生”的概念。在创意方面,将字母Y演绎成为羊头的形象,更切合于文字主题“宅羊羊”。该申请商标与引证的第21018500号
商标、第44168111号
商标、第17367785号
商标、第35242144号
商标以及第29741488号
引证商标的不仅整体外观可区分,且主要识别内容、含义和整体呼叫均可区分,并不近似。
1从整体上对比,申请商标与五个引证商标可区分,并不近似;
2商标主要识别内容不同,并不近似;
3商标含义可区分,使用中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4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呼叫亦不同,并不近似;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宅羊羊Mr·Yang”与引证商标1-5“杨先生的店”“MSYANG”“蛋杨”“小阳农业”以及“鄢先生”并不近似。未违反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驳回裁定: